首 页 工作介绍 多党合作 海外统战 民族宗教 经济统战 理论宣传 工作动态 同心共建
热烈庆祝洪湖市统一战线 中共洪湖市统战部网开通!
 
当前位置:首页 >> 多党合作 >> 党外干部 >> 正文

培养选拔党外干部的标准

来源: 点击数: 录入时间:07-10-25 09:35:29

被选配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党外干部一般应具备中共中央颁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择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中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认真履行国家公务员的义务和权力,着重强调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真诚与党合作,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和社会影响。

要从工作需要和党外干部的实际情况出发,对确因工作需要的党外干部的任职资格,可适当放宽;党外干部已到任职年龄应及时补充人选,如没有合适人选接替,本人身体健康,经批准,任职年龄可适当放宽。

配备党外干部的地方和部门,如领导职数已满,可增加一名职数,先进后出,随着领导班子成员的调整,职数恢复到规定的限额以内。

党外领导干部一般应该逐级提拔,铺设必要的台阶。因工作需要,特别优秀的可越级提拔,但要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党外干部也可担任正职。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发送好友:发送给好友 | 加入收藏:加入收藏夹 责任编辑:admin 文章作者:
 
 

    市委统战部是市委主管全市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1、组织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向市委及上级统战部门提出开展统战工......

电子邮件中心
开始日期: 结束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中国光彩事业网 湖北省人民政府 湖北统战部 湖北省建设厅公众网
荆州市人民政府 荆州市人大信息网 洪湖市人民政府 洪湖市民政局 洪湖工商联 洪湖市建设信息网

本站摄影:李晓祥、刘斌、方明、周松山

版权所有: 中共洪湖市委统战部  联系电话:(0716)2425066 传真: 邮箱:hhtzb@hhtyzx.com 联系我们

技术支持:
金鼎网络商务 鄂ICP备075004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