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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分数 |
内容 |
考核办法 |
自评分 |
考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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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习 |
6分 |
组织统战成员学习2次以上、统战干部学习笔记不少于500字:3分,党委中心组学习2次以上:2分 |
依据:学习记录和个人学习笔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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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战宣传 |
10分 |
报送统战工作信息每月一条:6分;撰写调研理论文章一篇:3分;举办宣传活动2次:1分;新闻媒体用稿奖励:市级3分、荆州级4分、省级6分、中央级10分 |
凭用稿档案资料记分,缺项按比例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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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重视 |
6分 |
党委听取统战工作汇报2次:2分;党委领导联系统战对象:2分;党外人士座谈会1次:2分 |
凭记录记分,党员领导联系统战对象的评定可抽查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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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外干部管理 |
8分 |
建立党外人士档案:2分;确定党外后备干部:3分;配备党外干部:3分 |
凭档案资料和党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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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宗教工作 |
14分 |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4分;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2分;无乱传教、滥建庙宇现象:4分;及时解决民族宗教纠纷:4分 |
以场所检查结果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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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统战 工作 |
16分 |
对三胞三属及留学人员进行建档建卡:3分;关心台、侨胞及其亲属生活,宣传党的方针政策:3分;热情接待回乡探亲台胞、侨胞、港澳同胞:3分;做好赴台人员的行前教育:2分;牵线搭桥,面向海外招商引资:5分 |
以活动记录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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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统战及 工商联工作 |
36分 |
建立健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档案:4分;扶持非公有制经济企业2家以上:4分;完成光彩事业项目统计工作,本地光彩事业有新发展:4分;成立乡镇商会:5分;做好“回归工程”资源摸底、项目统计和跟踪服务工作:5分;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开展活动,完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综合评价”资料报送工作:4分;“同心共建新洪湖”主题活动开展情况成效明显、通过“市同心共建”办公室验收:10分 |
查阅相关资料 座谈调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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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工作 |
4分 |
做到:有档案、有活动记录:2分;工作年初有计划,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2分 |
以实物为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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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 |
一、以“回归工程”为抓手,积极开展招商引资,视引资额大小奖5至20分; 二、光彩事业在支持新农村建设和社会公益等方面有突出表现,且有真实记录奖5至20分; 三、信息或理论文章被市、荆州、省、中央级媒体采用分别按稿费1、1.5、2、3倍予以奖励;被简报采用的,信息按2元;理论调研文章按20元的1、1.5、2、3倍予以奖励 四、工作有创新和突破,获市以上奖励奖5至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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