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中共“七大”政治报告中,已提出关于中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的主张。1945年5月1日在解放区建立了内蒙古自治区。建国前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对民族政策作出了明确规定。建国以来,中国共产党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结合我国的民族情况,制定了一整套的民族政策,主要有:
①关于民族平等和民族团体的政策;②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的政策;③关于大力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和文化的政策;④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政策;⑤关于团结民族上层和宗教上层爱国人士的政策;⑥关于重视使用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政策;⑦关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政策等等。
主要政策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5]10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3、《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
4、《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鄂发[2006]3号)
5、《城市民族工作条例》(1993年8月国务院批准,国家民委实行)
6、《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1993年8月国务院批准,国家民委实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