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对台湾同胞来大陆投资采取保护和鼓励的政策,主张“不以政治分歧去影响、干扰两岸经济合作”,“不论在什么情况下,我们都将切实维护台商的一切正当权益”。在两岸经贸交流中,大陆方面始终坚持保护台胞合法权益,并为此制定了多种有利于两岸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和具体政策,用法律手段保护台商在大陆投资的合法权益。1988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规定》(即“22条”)。1994年,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该法规定:国家依法保护台湾同胞投资者的投资、投资收益和其他合法权益。台湾同胞投资企业依照国务院关于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有关规定,享受优惠待遇。在台湾同胞投资集中的地区,可以依法成立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