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佛教的教职是:总称“和尚”,“尼姑”。亦称“僧”、比丘;尼姑亦称“比丘尼”。可尊称其为:“法师”,大师,高僧,长老,上人,师太(女)等。一座大寺庙内,职称繁多,负责人称方丈,住持,堂头和尚,下面设有很多执事僧。在西藏、蒙古的喇嘛则称:活佛、喇嘛等。
(2)道教的教职称为:①道士——奉守道教经典规戒并熟悉各种斋醮祭祷仪式的人。一般指道教的宗教职业者。②道姑——指女道士。③童子——道教指粗悉法事的童儿。④真人——道家、道教称“修真得道”或“成仙”的人。⑤天师——古时称有道术者。
(3)基督教的教制教职为:①教牧人员——是基督教的习惯用悟。指领受过“圣职”,担任教会教务工作的主教(会督)、长老、牧师等。②牧师(拉西文意译为“牧羊人”)——基督教大多数教派中称主持宗教仪式,管理教务的人员,一般为专职的宗教职业者。③会督——基督教有些教派对“全教”的另一译称。④长老——基督教有些教派中,教徒领袖的职称。亦指一般教徒中受尊重而有威望的领袖。⑤传道员——各派基督教会中未授神职(或牧师职)而在牧师指导下从事传道,或向尚未领洗的新入教者讲解经文教义的人。⑥执事——基督教有些教派在一般教徒中推选出来协助长老和牧师管理教会事务的人。
(4)天主教亦称“会教”,“罗马公教”,有时也被称作“旧教”,以区别基督教的新教,天主教有等级分明的“教阶体制”:①教皇——又称“罗马教皇”,是梵蒂岗的君主,天主教的首领。②枢机主教——(即红衣主教)因穿红衣服而得名。③大主教——(亦称总主教)是主教级别之一,指驻节大城市而管辖教省的主教。④主教——是品位最高的神职人员,为一个教区的主管人,有祝圣神圣父之权。有各种品位,是一个总的称谓。⑤神甫——(神父,又称司铎),是天主教的一般神职人员,协助主教管理教务,通常为一个教常的负责人(堂神父)。⑥修士——原意为兄弟。学拉丁文者称“小修士”,读神学、哲学、宗教学者称“大修士”。修士是男修会中除神父外的成员,教会内习称“辅理修士”,辅助神父办理生活事务,我国称之为“相公”。⑦修女——天主教中离家进修会的女教徒。
(5)伊斯兰教的教职为:①穆斯林——阿拉伯文的音译。伊斯兰教徒的通称。原意为“顺服者”。②阿訇——波斯文的音译,又译“阿洪”,“阿衡”,原意为教师。在我国是伊斯兰教宗教职业者的通称。③教长——清真寺的教长。④毛拉——阿拉伯文的音译,原意为“保护者”,“主人”,是对伊斯兰教学者的尊称。⑤掌教——指主持教务和宗教仪式者及担任各种宗教职务的人。⑥经师——对传授经、训的师长的专称。⑦宣礼员——在清真寺宣礼楼召唤信徒来举行集体礼拜者。




